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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枪艳血 第一章竞技(1/2)

陆遥知马力/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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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酗酒、赌博、女人之外,在这个还算的上是繁华的东部物资集散地贝鲁特港口,就只有角斗士的表演能叫人不管不顾的放下手头的一切事务、去在那些嘶吼和血腥中寻找些快乐了。而且因为某些喜多管闲事的执政官的干涉,角斗士的表演一般都只能在几个重大的节时举行。当然,也有可以特别对待的子。比如说,国王的生、执政官选举、超过一百艘远海商船回港的子以及帝国军队再次的取得了一场战争的胜利…

从黎明时分就开始的卸船工作一直持续到了早晨,头上戴着一条蓝头巾的大副已经没有力气再喝骂那些疲惫的黑奴了,可大副却还是不停地挥动着手中的长鞭,狠狠地打着那些连惨叫都无力发出的黑奴。远处竞技场传来的角斗号鼓已经隐约演奏到了《草叉与熊》的片段,接下去该是《金马车和野蛮人》,再然后,就是《一切荣耀属于国王》…

当《一切荣耀属于国王》演奏完毕后,第一场、也是最刺的一场角斗就要正式开始!

按照以往的惯例,第一场角斗通常被叫做《虱子与巨人》的战斗。两名从身高体重到武器都差距悬殊的角斗士将会作殊死搏杀,直到其中的一个倒下为止!

据说,今天参与这场搏杀的角斗士之一,也就是那个扮演‘虱子’的角斗士,名叫——胡汉山!

胡汉山,身高一米八,偏弱小,体重大概是六十五公斤。

对方身高一米九,牛高马大,体重看起来超过一百公斤。

胡汉山虽然并不是出名的角斗士,但是给了对方奴隶主五百块出场费后,奴隶主答应了胡汉山的请求。

五百块可以够普通人生活大半年,这是胡汉山的全部家当了。

其实,胡汉山很不喜这个职业,但是有时仍不得不进行一下竞技,因为他需要钱,需要大量的钱。更换装备,买消息,搞好公关关系等等都需要很多的钱。

另一个原因就是他需要获得实战经验来提升自己的武技能力,虽然很危险,但是很有用,每次竞技之后,他的武技总会有一个新台阶的悟。

作为一个自由的角斗士,他并不想出名,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道理他自然是懂的。

他偶尔的决斗竞技也是如蜻蜓点水,惊鸿一现,因此并不会引起别人的关注。

现在他身穿皮甲,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拿着一把短匕首站在了贝鲁特的角斗场中。

角斗场边上坐了观众。嘈杂的声音,震耳聋。

已经进行过十多次的竞技决斗的胡汉山恍如一点也不受外界影响,正在眯着眼睛的看着对手。

对方身穿护甲,头戴头盔,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拿着长剑,一脸蔑视的看着胡汉山,恍如看着砧板上的咸鱼。

看台上,无数贵族在下注着:“我敢肯定,手拿匕首的瘦个子一定能赢,你看他一幅自信的样子!分明就是高手!”

“我赌两千块手拿长剑的高个子赢,你看他多么强壮有力的身体,武器更是占据绝对的优势。”

“决斗开始!”主持人高喊一声,竞技场上的两人开始了相持。

在无数人报以雷鸣般呼之中,两人开始残酷的格斗。

胡汉山脚踏八卦步,游走闪避着,灵活的闪避着对方的攻击。

看到胡汉山并不敢跟他正面对峙,高个子意气风发,长剑攻击更是凌厉不已:刺、砍、劈彩纷呈,使得胡汉山不得不翻滚着才能够闪避开去。

看到一方处于下风,无数人更是奋的高喊着:“砍死他!”

“废物,赶紧进攻!”等等语言。

胡汉山当然不是没有攻击力,他是在寻找着对方的弱点。

另外更多的则是在锻炼自己战斗的经验,别看他今年才十六岁,可是在过去十四岁开始他就已经参加了竞技,到现在为止已经杀死过十一个人!

两年才杀死十多个人的角斗士在这个疯狂的世界那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一般角斗士一个月就会杀死几十个人,当然本身也会死得更快。正是杀人杀得如此之慢,所以胡汉山一直默默无名。

胡汉山每次出场似乎都是自出场——每次使用的武器基本都是弱于对方的武器,十多次上场每次使用的武器都不同,无数人并不以为这个倒霉者或者说幸运者同一个人。

相对于曾经在二十一世纪生活过的胡汉山自然认识自己并不是在自,他只是以此来提升自己的能力,从网上学来的易筋经虽然没有什么明显作用,但是胡汉山却受到自己身体非常的健康,四肢灵活有力。他必须从过实战来锻炼家传的胡家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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